楼市动态
海口又一片区启动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工作!征收范围看这里
发布时间:2017-12-18 09:31:42 点击量:534

来源: 海口网微信公众号、海口日报 

海口市美兰区政府12月16日发布关于博爱街道三角池片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征收范围东至大英新村51号,南至金誉大酒店,西至博爱南路,北至博爱南横路便民疏导点。被征收人应于即日起至2018年4月14日与美兰区房屋征收局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详情↓↓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

  关于博爱街道三角池片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的决定

  因博爱街道三角池片区改造需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决定对改造范围内的房屋、附属物实施征收。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征收事项决定如下:

  一、征收范围:东至大英新村51号,南至金誉大酒店,西至博爱南路,北至博爱南横路便民疏导点(以规划红线坐标为准)。

  二、征收补偿标准:本项目征收补偿标准按照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审定的《海口市美兰区博爱街道三角池片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方案》执行。

  三、征收部门:海口市美兰区房屋征收局。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振兴路8号;联系电话:31000158。

  四、签约期限

  被征收人应于2017年12月16日至2018年4月14日期间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搬迁完毕。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补偿协议的,或者被征收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美兰区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五、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六、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七、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八、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海口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6日

 

 

 


打印 】 【 关闭
关于海居 | 商务合作 | 诚征英才 | 法律声明 | 服务协议 |  隐私政策 | 服务中心 | 联盟团队 | 网站导航 |  联系我们
©  2012-2015  HAIJUWANG.COM  海居网  版权所有 琼ICP备13002279号-1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007-9903 周一至周日 9: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