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海南生态环保厅回应环保督察整改五大热点问题
发布时间:2018-01-18 09:44:59 点击量:436

南海网专题: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进行时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提及项目整改具体进展情况如何?环保主管部门如何才能对市县相关审批守好关、把好脉?下一步在建立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方面有何考虑……在省政府1月17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相关负责人面对这一轮“环保风暴”引发的一系列热点问题逐个进行了回应。

  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的违法违规项目实施“双暂停”

  问题一: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提及的项目,我省整改具体进展情况如何?

  答:中央环保督察组对我省反馈后,省委、省政府对反馈意见中涉及的违法违规项目的清理、处置工作高度重视。依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督察办于2017年12月29日,向全省12个沿海市县党委和政府发出紧急通知,要求认真对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组织力量清查本辖区内的违法违规填海项目,并确保上述项目处于停工状态。2018年1月4日晚,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毛超峰连夜主持召开省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会议决定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的违法违规项目实施“双暂停”(即暂停建设、暂停营业)。

  目前,督察反馈意见中涉及的违法违规填海项目已全部处于停止建设状态,违法违规房地产项目也已全部处于“双暂停”状态。同时,省委、省政府也组织了专门力量,对相关市县涉及到的违法违规项目查处情况进行跟踪督办,以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涉及的问题及时、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此外,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我省在认真对照梳理的基础上,逐条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责任单位等,精心制订整改方案。目前,我省整改方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审议并原则通过,将按规定时间节点上报国务院审核批准后正式实施。

  三管齐下加强环评

  问题二:中央环保督察指出海南在环保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作为全省环保主管部门,今后将如何才能对市县相关审批守好关、把好脉?

  答: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对我省反馈意见,今后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加强环评工作。

  一是严格把好环评审批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下降”的要求,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查审批,把好环境准入关。对选址位于生态保护红线的项目、“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选址不符合规划、违反红线保护管理规定、污染防治措施不可行、环境影响大的项目不予审批。

  二是加强对环评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按照我省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和简政放权的改革要求,组织制定我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管理规定和建设项目分类审批管理名录,目前已由省政府印发实施,在下放部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的同时,也上收了部分项目审批权。加强对市县环保部门环评审批管理的指导。近期,我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环境管理的函》、《海南省槟榔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等环评审批管理文件。接下来,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下放审批权限,以及我省特有的行业,研究制定分行业的环评审批原则,指导各市县环保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审批,确保地方承接审批事项接的住、管的好。指导各市县环保部门委托开展环评技术评估工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提供技术支持。加强环评队伍的建设,通过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市县环评管理人员的法律法规、政策及业务培训。

  三是继续加强环评机构管理工作。开展环评机构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抽查,强化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进一步强化环评机构管理。在环评文件审查过程中,对发现环评质量差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环评机构,坚决依法严肃处理。指导各市县局加强环评机构监督管理,形成省厅、市县局上下齐抓共管的监管机制。

  着力解决污水处理厂“两低”问题

  问题三:海南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还比较薄弱,比如,海口列入全省“十二五”规划的桂林洋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至今尚未动工。请问今后就规划好、建设好、管好用好环保基础设施将采取哪些措施?

  答: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指出我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是非常客观的。近年来,我省在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海南也成为了全国第7个县级污水处理厂全覆盖的省份。但是,由于污水收集管网不配套、不完善,很多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无法收集,雨污分流不彻底,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低和进水浓度低“两低”的问题较为突出。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包括环保部门的规划、监管的因素,也有企业运行管理的因素。

  今后,要进一步加强我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好、建设好、管好用好环保基础设施。我们认为,一是要积极推动海南省总体规划上升为法定性规划,发挥对市县总体规划的引领、指导和管控作用,一张蓝图干到底;二是要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使环保基础设施建成一批、运行一批、产效一批;三是要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加强环保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发挥最大的环境效益。四是要提前做好谋划,做到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

  推动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明晰、齐抓共管”的环保工作新机制

  问题四:海南未来将采取什么举措坚决杜绝破坏环境的情况发生?

  答:一是进一步压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严格执行《海南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坚持管发展的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的必须管环保,管项目的必须管环保,切实把环保责任清晰明了地落实下去,切实把环保压力及时有效地传导到位,推动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明晰、齐抓共管”的环保工作新机制。

  二是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监察力度,加强环境执法监察能力建设,构建水、大气、生态环境质量立体监测网络,通过持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从“软约束”转向“硬治理”,推动“督企”“督政”并重,探索推行“公安+环保”环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联动打击相结合的执法新模式,建设全省统一的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平台等,为生态文明“大树”固根强本,守护海南的青山绿水。

  三是建立环境违法打击联动机制。健全地方环境法规和标准,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畅通生态环境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联动衔接机制,依法有序推进环境公益诉讼,深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改革,充分发挥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合力。严格执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发挥社会监督和联合惩戒效力。

  四是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进一步细化网格监管方案,落实定期巡查、问题查处、沟通反馈、监督考评机制,确保日常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真正把“环境监管网”织牢织密。对污染举报居高不下、发生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情形的,严肃追究网格责任人责任,倒逼责任落实。

  问题五:海南下一步在建立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方面有何考虑,以确保海南天蓝、水清、山绿?

  答:下一步,我们将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巩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成果,举一反三,将问题发现、整改落实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一是推进生态环保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二是严格执行《海南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进一步压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坚持管发展的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的必须管环保,管项目的必须管环保,切实把环保压力及时有效地传导到位,推动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明晰、齐抓共管”的环保工作新机制。三是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2017年12月26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做好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国家公园、森林、流域、湿地、海洋、耕地等领域的生态补偿工作,形成符合省情、公平合理、制度完善、运作规范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下一步我们将落实好意见的主要任务,建立我省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保护、谁补偿”原则,让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失去发展机会的生态核心区人民群众真正受益,促进全省共同富裕,共享生态保护建设成果,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四是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继续扎实、深入地开展六大专项整治工作,扩展整治范围,不断加大整治力度。

  连续4年超额完成国家下达海南的黄标车淘汰任务

  问题六:今年是国家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的终期考核年,入冬以来,我省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做了哪些执法工作。

  答:近年每当进入秋冬季,在不利的气象条件下,受外来污染输送叠加本地污染源排放影响,海南环境空气质量就如同得了“季节性感冒”,容易出现波动。2017年10月份,省环保厅专门组织六个督导组到海口、文昌、琼海、临高、定安、澄迈等6市县开展了冬春大气污染防治督导工作,全省各级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深入排查,依法惩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影响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的“老大难”问题进行集中处理。

  值得一提的是,黄标车和老旧车的淘汰工作,也是我省防治大气污染的一大亮点。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高污染排放机动车管理的通知》,出台了“机动车十条”,采取全区域全时段禁行、提前淘汰财政补贴加奖励等措施,打出系列组合拳加强高污染排放机动车管理。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省累计淘汰黄标车9.4万辆,占全省黄标车保有量9.8万辆的96.15%,超额完成国家考核实施细则的“到2017年各地区淘汰90%以上的黄标车”目标要求。自2014年—2017年,我省已连续4年超额完成国家下达海南的黄标车淘汰任务,精心呵护海南的环境空气质量。

 

来源:南海网

打印 】 【 关闭
关于海居 | 商务合作 | 诚征英才 | 法律声明 | 服务协议 |  隐私政策 | 服务中心 | 联盟团队 | 网站导航 |  联系我们
©  2012-2015  HAIJUWANG.COM  海居网  版权所有 琼ICP备13002279号-1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007-9903 周一至周日 9: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