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立法五年回眸
五年来,省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推动旅游等特色产业发展
立法护航,打造海南经济升级版
二○一七年十二月六日,随着UT725航班(莫斯科—三亚)降落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海南迎来了年入境游客量突破100万人次的历史性时刻。海南日报记者武威摄
-海南日报记者李磊
海南是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在旅游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等特色产业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区位和资源优势。
五年来,省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重视立法引领和推动产业发展,加强旅游产业等重点产业立法,审议通过和批准16件相关法规,通过立法优化我省特色产业结构和发展环境,促进我省特色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为打造海南经济升级版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
旅游立法数量领跑全国,法规构架初步形成
2017年8月26日,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爱在槟榔谷——恋曲2017”海南嬉水节槟榔谷分会场开幕。海南日报记者武威 通讯员潘达强摄
省人大常委会近日提供的一组立法时间表,可以折射出海南在服务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大局上的法治脚步。
在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后的2011年和2012年,省四届人大常委会聚焦旅游立法,短短2年间,集中出台了8部旅游法规。在此基础上,省五届人大常委会根据我省旅游业升级以及全面推进全域旅游示范省建设的需要,对旅游法规进行了大规模修订。2014年9月底,我省修订了《海南省旅游条例》;2015年,修订了《海南经济特区旅行社管理规定》,修改了《海南经济特区导游人员管理规定》和《海南经济特区道路旅游客运管理若干规定》;2016年,修订了《海南经济特区旅游价格管理规定》和《海南省旅游景区管理规定》(修订后更名)。
五年时间里,8个旅游法规修改了6个,其中4个还是全面修订,这种数量和密集度在全国是绝无仅有的。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我省旅游业的综合性法规和促进我省旅游业发展的“基本法”,修订通过的《海南省旅游条例》与旅行社、导游等7个方面的单行法规合为一个整体,共同为促进我省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法规支撑和保障。如今,海南涵盖旅游主要素的法规构架初步形成。
旅游法规特色鲜明,紧扣本省实际
2017年12月12日,海南冬交会如期举行,各种特色农产品摆满了文昌展馆。海南日报记者袁琛摄
回顾省五届人大常委会这五年的旅游立法过程,可以看出一个鲜明的特色:紧扣本省实际,通过制度创新公允地协调各个部门的分歧,有效地解决实际问题,还特别重视对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以及行政相对人的权益保障。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确立旅游法规急需先立先修的原则。2014年,国家旅游法刚刚颁布1年,省五届人大常委会及时对《海南省旅游条例》进行了修订;2016年,在国务院提出全面深化价格改革后,又及时全面修订《海南经济特区旅游价格管理规定》。这种立法的及时性,为我省旅游业健康升级提供了坚实的法制基础。
在旅游立法过程中,省五届人大常委会还始终把能否有效地解决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衡量标准。为进一步整治旅行社的“承包挂靠”行为,省人大常委会修改的《海南经济特区旅行社管理规定》加强了对旅行社分社和服务网点的统一管理,要求旅行社对分社及服务网点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财务、统一招徕和统一服务规范。
与此同时,省五届人大常委会本着“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原则,在相关旅游法规中增加了许多操作性很强的条款。比如,修订后的《海南经济特区旅行社管理规定》规定: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和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维护网络旅游经营秩序;在本经济特区以外取得导游证的人员要求转入本经济特区执业的,与本经济特区的旅行社或导游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本经济特区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即可,不需要参加转入考试……
在修改审查旅游法规过程中,省五届人大常委会非常注重运用特区立法权的变通、创制功能,从海南实际出发创新体制机制和管理方式,规范旅游从业行为和监管行为。比如,修订后的《海南经济特区道路旅游客运管理若干规定》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将旅游客运经营审批权集中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行使,打破市县审批导致的行政许可壁垒,建立了旅游客运车辆全省同城运营管理的长效机制。
在法规制定过程中,省五届人大常委会还考虑到了新时期新技术的作用。修订后的《海南经济特区旅行社管理规定》基于“互联网+”的时代背景,创新政府监管模式,规定省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全省统一的旅游市场互联网监管平台,通过旅游团队电子化合同监管以及其他措施,加强对旅游市场的动态监管,实现信息共享。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在做好旅游立法工作的同时,在其他方面的立法中注重处理好与旅游的关系,使各方面的发展与旅游升级发展相协调。如《陵水黎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加强对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继承和弘扬,合理开发利用本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联系周边市县,打造海南旅游特区中富有特色的民族板块。
立法打造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王牌”
近年来,东方发展成为全国最大的冬季菊花出口基地。图为东方市三家镇小酸梅村村民在菊花基地里熟练地采收神马白菊。海南日报记者苏晓杰 特约记者高智摄
海南具有优越的生态环境和独具特色的农业资源,是发展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的宝地,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一直是海南的“王牌”产业。为保障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和保障我省热带特色农业发展,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一系列法规来牢牢握住这张“王牌”。
2013年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该条例通过建立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监测管理制度,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管,规范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建立违法信息公布和农产品溯源制度,从田间地头到老百姓的“菜篮子”,为我省农产品设置了多道“安全阀门”。
农药作为特殊生产资料,既对农业生产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又给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带来新的挑战。为了规范农药市场流通行为,省人大常委会于2016年对《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条款规定:禁止通过网络交易平台从经济特区以外购买农药,不得借用、冒用、盗用农药批发经营许可证,加强对农产品的农药残留量进行抽样检测。
立法改善营商环境,为产业发展助力护航
近年来,万宁市积极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许多酒店、景区覆盖了WIFI无线网络。海南日报记者张杰摄
立法对于加快产业发展,促进特色产业的提质增效有着重要的保障作用。五年来,省五届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优化我省特色产业结构和发展环境,完善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为产业发展创造成熟、完善的法治环境。
政府非税收入是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和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发挥政府非税收入的经济调节作用,2013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海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对政府非税收入的执收管理、资金管理、票据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规范。2015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海南省税收保障条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予以细化,进一步加强了涉税信息管理,规范了税收征收协助行为,强化了税收服务,改善了营商环境,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为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构建海南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2014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海南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对法规的适用范围、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作了明确规定。《条例》消除了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无法可依的困扰,保障了相对弱势的小微企业职工的话语权,解决了实践中劳务派遣工民主管理权力缺失的问题。
打造智能信息岛,让外界“秒懂”海南
2017年7月18日,文昌市龙楼镇好圣村椰树掩映,秀美风光吸引游客纷至沓来,航天热让村民们吃上旅游饭。海南日报记者张茂摄
建设国际旅游岛,离不开信息化的有力支撑。2013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海南省信息化条例》,对信息化规划与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技术推广、信息产业发展、信息安全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该条例通过发挥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无声导游功能,用好公共图形符号这种世界通用“语言”,以规范标准的公共信息标志为媒介,让国内外游客“秒懂”海南。
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海南经济特区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管理规定》,明确了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做好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建设的职责,规范了公共信息标志的标准化规划、建设、维护和监督管理。该规定作为全国首部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地方性法规,不仅填补了国内公共信息标志标准化地方人大立法的空白,还有效解决了我省公共信息标志规范和适用的法律缺陷问题。
为贯彻实施“宽带中国”等国家有关电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规范我省电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对《海南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进行了修订,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信设施建设,加强对电信用户权益的保护,对全省信息通信产业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来源:南海网 海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