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要求新建房地产项目须配建公厕 管理权移交环卫
发布时间:2018-02-13 10:30:19 点击量:428次
记者2月12日从海口市政府了解到,海口已启动“厕所革命”百日行动。根据要求,海口要通过整治行动在2018年3月底前,使全市公共厕所品质、形象和管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此次行动的重点任务包括为新建项目配建公厕。行动方案要求,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其面临城市道路每500米应规划并配建1处独立式公厕或附属式公厕,项目开发面积大于10公顷以上的应按照300米服务半径规划配建公厕并对小区外的社会公众开放,管理权移交给环卫部门。
推进公厕升级改造。城镇公厕要按比例配备男女厕位,完善无障碍设施,增设第三卫生间、母婴设施、儿童如厕设施等。进一步创新和优化公厕设计,外观上要体现地方文化特色和时代感,对电器开关、管道阀门、门窗把手等进行人性化、智能化改造。
规范旅游公厕建设和管理,更好地为国内外旅游者提供服务。加快普及农村公厕,已经入选省级名录的美丽乡村必须按标准配建公厕,各村(居)公厕必须配建三级化粪池,达到无害化要求。扩大单位和机构厕所公众共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宾馆酒店的厕所应在工作时间对公众开放,鼓励沿街其他经营单位厕所对社会公众开放,海口市环卫局将另行制定奖补方案。
同时,要完善公厕标识引导体系。扩大公厕导识系统的覆盖度和识别度,做到立面导识和地面导引相结合,全市所有独立式公厕均须安装夜间指示灯箱。加快互联网+公共厕所建设,推动城市厕所数据和“椰城市民云”APP的互联互通,达到能够利用手机找到周边公厕的要求,开通公厕在线评价功能。
原标题:海口:新建房地产项目临城市道路每500米配建1公厕
来源:海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