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家住安徽,因为丈夫工作调动的缘故,全家都要搬来海南。春节前,李女士往返海南、安徽两地,在多次看房之后,夫妻俩选中了一套二手房,还交了5万元定金。过完年以后,李女士准备来海南收房了,却发现这房子不卖了,连负责这事的中介公司门店经理,也都不知道哪儿去了。李女士说,他们看中的二手房是美兰山水天中的跃层,当时进行销售的是海口宏兴红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滨江帝景二期分公司。李女士:“叫我们交2万块钱诚意金,我们就把2万块钱给他们了。给他们以后,他们过了几天打电话说,房价谈合适了,现在就交定金了,一共要交5万块钱,因为之前我交了2万块钱的意向金,然后当天又来交3万块钱,加上之前的2万,一起转成了定金了。”李女士说,1月19号,他们交完5万块钱定金给海口宏兴红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滨江帝景二期分公司,并收到了一张盖有公司公章的收据。同时,还签订了一份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可农历新年还没过完,他们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说情况有变。李女士:我们在老家就打电话,说他们房地产(公司)内部出了问题。说他们经理把年前客户交定金的钱 都带跑了,人跑了,让我们回来跟他们谈。让我们把定金拿走,房子没有了。反正现在他们也不怎么管 我们。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也随李女士再一次前往海口宏兴红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帝景二期分公司。海口宏兴红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帝景二期分公司经理:你交了多少钱定金,我们退多少钱给你,这合同 上是写5万块钱,你现在拿合同回来,我们立马退5万块钱给你。但是房东确确实实不是这个价钱卖的, 也没有收过您的定金,你现在要求说赔偿,那我们公司无法赔偿你们,估计是前期的经理骗了你们。记者看到,李女士签订的房地产中介合同中的甲方代表名为陈某权,而在海口宏兴红房地产经纪有限公 司帝景二期分公司的墙壁所粘贴的1月业绩进度表上,也同样的有该名字。海口宏兴红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帝景二期分公司经理:现在这个经理是什么情况,我也不清楚,上级领 导也不愿跟我们说,我们是当员工的。(那这个房子到底有没有跟你们公司合作在销售呢?)海口宏兴红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帝景二期分公司经理:这个房子有啊,当时确实是在卖的,但是价钱不 是这个价钱。(那现在这个房子已经成交了吗?)海口宏兴红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帝景二期分公司经理:没有,还在,但是业主现在不愿意卖了?然而对于这样的答复,李女士并不表示认同。李女士:如果是你,你会同意只退这5万块钱吗?我来看房看了两趟,我机票都花了七八千块钱。你们 说交易前是不能见房东的,一概都是你们说。现在你们搞的,一会儿又是说经理跑路了,一会儿又说房 东不卖了。李女士说,她早已联系不上当时跟他们签订合同的陈某权了,现在公司也不提供陈某权的其他信息。她 当然只能找这家海口宏兴红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帝景二期分公司跑说法了。为了弄清楚自己看中的房源为何不能继续交易,李女士再次来到了美兰山水天小区。在位于海口市琼州大道713号的美兰山水天小区,记者和李女士多方打听,并通过电话联系上了李女士 想要购买的房屋业主吴女士。(交了定金给他了,他没有把钱给您吗?)吴女士:没有啊,像你说125(万)或者135万,我早都卖了,都在卖啊,是我自己在卖。吴女士说,她根本没有收到中介公司的这5万元的定金,也不知道有人要以127万元的价格买她的房子 。李女士是在1月19日与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在此之前,房主吴女士已经终止了和海口 宏兴红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帝景二期分公司的独家代理合同。吴女士:17年11月16日到18年1月16日,我们就合同终止了。(跟他们签合同买您房的时候,交定金的时候,您已经不跟他们合作了啊?)吴女士:对啊,这里(指合同条款)终止是1月16日,上面合同书上是说自动延长一个月,但是我已经跟 他说我们已经不合作了。根据吴女士提供的房地产独家代理合同,记者看到,合作期限为2017年11月16日至2018年1月16日期 间,如果在本合同到期前,甲乙双方未提出反对意见,合同代理将自动延长一个月。但由于吴女士提出 了反对意见,所以合同在2018年1月16日已经到期。三天之后,李女士才与这家中介公司签订房地产中 介服务合同。律师刘怀:如果卖方在2018年1月16日,就解除与中介公司的委托销售合同,或者这个合同已经终止, 那么中介公司再处分卖方的房产,就属于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买方可以根据其与中介公司签订的 中介服务合同,主张返还相关的款项,包括要求(中介)承担违约责任。目前,李女士已经向工商部门、住建部门反映情况,对于此事的最新进展,我们会继续关注。(选自直播海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