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动了
来琼创业有何扶持?住房补贴如何申领?……网友发问
有关部门来答疑
人才关注热点回复看这
5月13日,省委七届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当晚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了《行动计划》。14日凌晨1点,南国都市报官方微信第一时间发布政策解读,是全省最快发布的媒体。短短几小时,相关报道点击量突破十万+,截至14日晚8点,阅读量已超过50万。
“力度够大!海南的明天更美好!”“海南空气好、环境美,发展前景好,期待我大学毕业后到海南发展。”“全国各地都在抢人才,海南不能落后,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不少网友留言点赞相关政策,并表达对海南发展的美好期待。
更多网友关心《行动计划》的细则,纷纷在留言区咨询:“政策什么时候能够落地?”“这个政策是针对应届毕业生还是往届毕业生?”“补贴找哪个部门?需要什么材料?流程是什么?”“请问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等怎么认定?”“有没有什么政策,把本地的人才留住?”……针对广大读者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整理出热点答复供大家参考。
温馨提醒
人才对政策有疑惑可拨12333或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二楼服务大厅(海口市和邦路3号)现场咨询
创业扶持
来琼创业是否有政策支持?
创业人才最高可贷200万
“我看好海南,请问来琼创业是否有政策扶持?”读者王先生等人关注在琼创业政策。
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行动计划》一方面为各类人才来琼创业提供支持,比如创业人才可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最高200万元、最长5年期限的信用贷款或保证担保贷款;可在入驻园区申请100平方米以内、3年内零租金的办公用房;另一方面我省又为科技人员离岗创业进行松绑,允许其在事业单位保留身份、人事关系、社会保险3年,通过营造宽松的创业环境,让有志于创业的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安心创业。
企业引才
企业集体引进人才是否有优惠?
引才绩效突出按标准奖励
有企业负责人咨询,企业集体引进人才是否有政策优惠?
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对引才绩效突出的给予奖励,比如成功引进大师级人才或团队的,按50万元/人、200万元/团队标准进行奖励;对成功引进杰出人才或团队的,按10万元/人、50万元/团队标准进行奖励。企业招才引智投入实行税前扣除,国有企业引才投入成本视为当年利润考核。
人才安居
如何申请享受租房补贴?
我省正研究起草具体意见
“本省户籍的人才有没有租房补贴?”“在海南已经有住房的岛外人才到海南后还能否再享受租房补贴?”……诸多微信网友对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和房产赠送等问题十分关心。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房地产调控方面,近期我省已连续出台多项政策,坚决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重要指示。目前,省政府正研究起草人才安居工程具体意见,总的考虑是通过建设人才公寓、共有产权住房、限售商品房和租赁住房,通过多种形式,妥善解决好人才住房需求。
本土人才
有无政策培养海南本地人才?
“南海工匠”等有人才补贴
不少网友建议,引进人才同时加强对本土人才的培养。
省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行动计划》支持更多的本地人才申报参评、参选国家级人才项目,对入选“两院”院士的,给予最高500万元的配套人才补贴。对入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人选等国家级人才项目人才,给予最高100万元的配套人才补贴。有针对性地培养100名“南海名家”、300名“南海英才”、200名“南海工匠”,给予南海名家50万元/人、南海英才、南海工匠30万元/人的人才补贴。对实施重点产业人才教育对接计划绩效优秀的培养机构给予20—50万元奖励。
高校毕业生及人才引进落户海口
请对号入座
需要哪些材料?
落户材料
(一)、高校毕业生在海口市就业落户
自2003年起非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劳动(聘用)合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014年以后(含2014年)毕业且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营业执照》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年龄在55周岁以下,按本省有关规定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
(三)年龄在5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
(四)年龄在5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技术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五)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上年度工资性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万元以上的来本省就业人才,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上年度在本省工资性收入证明及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
(六)年龄在55周岁以下,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在本省所聘企业以技术入股,入股估值不低于150万元、占股不低于注册资本10%的创新人才,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确认意见书。
(七)年龄在55周岁以下,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其产品符合本省12个重点产业支持方向,并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个人实际出资不少于15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的创业人才,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确认意见书。
(八)年龄在55周岁以下,教育部“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提交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
(九)近3年内获得各类省级以上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创新创业奖项的人才,获得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个人项目奖项(不含荣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个人一等奖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或与本省各类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可选择在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提交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创新创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及法人登记证书或劳动合同文本。
(十)具有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技术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或与本省各类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可选择在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提交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法人登记证书或劳动合同文本。申请在实际居住地落户的,需提交本人或配偶的合法房产证明(租赁合同)。
(十一)在引进市县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对当地产业发展起到一定引领作用的创新创业人才,提交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市政府的确认意见书。
(十二)在引进市县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且继续与该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符合引进市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紧缺急需、特殊才能的人才,提交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市县政府的确认意见书。
在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没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配偶及共同居住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和父母随迁的,提交随迁人员与本人的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落户地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申请,如实填写《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
2、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户籍内勤民警受理、审核:在《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签署核查意见,呈报办证中心值班领导(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分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市局户政处审批。(3个工作日办结)
3、市局户政处对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上报的申请事项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在《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签署核查意见后,返回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5个工作日办结)
4、对经市局户政处审批同意的申报材料,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属农村派出所辖区的,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将审批材料转给派出所,由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属城区派出所辖区的,由办证中心办理落户手续。
来源:南国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