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省发改委正式公布的海南省2018年重点项目目录显示,经省政府同意,2018年我省共安排省重点项目70个,年度计划投资624亿元。其中,竣工项目6个,年度计划投资25亿元;续建项目41个,年度计划投资493亿元;新开工项目23个,年度计划投资106亿元。
为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我省将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按照省政府将下达的省重点项目责任分解方案,根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各市县、各厅局将扛起责任担当,对存在问题采取“对号入座”,加强服务意识、协调意识,发扬“深入项目一线”“马上就办”“立即办好”的精神,努力协调解决阻碍项目加快建设和落地开工的有关问题,确保项目加快推进和开工建设;做好要素保障、确保项目推进。各市县将把项目征地拆迁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千方百计做好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确保项目加快建设;国土、林业、海洋部门将继续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用林、用海指标,确保当年建设需要;电力、水务、通信、交通部门将加强保障项目的用电、用水、通讯、道路的需要;发改、财政对政府投资项目做好项目资金筹措、融资工作,争取资金能及时到位。规划部门依法依规做好规划调整工作。
同时,全面实行“极简审批”。按照中央有关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极简审批”,最大限度简少行政审批环节。实施创新审批方式,只要业主愿意并承诺项目投资条件,可以先落地开工,后补办审批手续,加快项目落地。重点项目只要符合“多规合一”、环评标准、海岸线使用,并不触及生态红线,原则上实行“极简审批”;加强督查、严格问责。在督查中如果发现有些市县干部和职能部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现象,导致项目的征地拆迁、前期工作推进缓慢,坚决发挥省政府督查室的监督作用,对重点项目推进典型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并限期整改;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对重点项目推进有力、目标任务完成好的市县、省直部门、项目业主,省政府给予奖励表扬,并在中央投资、地方债券、省财资金、用地用林用海指标等安排上给予倾斜。对重点项目推进工作不力、目标任务完成严重滞后的市县及省直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来源:海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