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建厅13日介绍,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整治,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万宁市开展了一系列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对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做出处理。
海南天源地福房地产有限公司擅自销售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万宁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对其作出责令停止预售活动,没收违法所得5万元,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海南地恒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万宁分公司在已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未按规定在签订之日起30日内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万宁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对该司给予警告,责令其立即整改,为购房人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在完成整改前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延期或现房销售备案手续,不予开通商品房合同网签系统。
万宁中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已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未按规定在签订之日起30日内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万宁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对该公司给予警告,责令其立即整改,为购房人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在完成整改前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延期或现房销售备案手续,不予开通商品房合同网签系统。
海南邦赛实业有限公司在已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未按规定在签订之日起30日内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对该公司给予警告,责令其立即整改,为购房人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在完成整改前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延期或现房销售备案手续,不予开通商品房合同网签系统。
乐东百盛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对该司给予警告,责令停止销售,鉴于该司尚未在我市进行中介机构及经纪人员备案,该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我市办理中介机构及经纪人员备案。
万宁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要求各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守法合规从事销售活动。如有违法违规扰乱市场行为,将进一步严管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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