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居快报
海口要求具备预售条件的商品房项目,房企主动核实成本,调整价格
发布时间:2018-08-29 08:27:41 点击量:319

  8月26日,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的通知》,要求现要求具备预售(现售)条件及有未售房源的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2018年9月28日前主动核实成本,调整价格,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重新申请价格备案。

  一、按照房地产调控和市场整治工作要求,现要求具备预售(现售)条件及有未售房源的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2018年9月28日前主动核实成本,调整价格,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重新申请价格备案;如未按相关规定重新申请价格备案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和市住建局将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商品房销售价格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备案后, 6个月内不得擅自调高备案价格;需要调整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提前20个工作日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申请办理。

  三、商品房销售价格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备案后,房地产开发企业须持价格备案文件,在30个工作日内到市住建局申请预售许可证(现房销售备案表);商品房销售价格未经备案的,市住建局不予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

  海口18盘备案价格虚高被约谈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房地产调控要求,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8月25日上午,海口市住建局、海口市物价局联合约谈海航地产、新世界中国地产、海南联华地产等1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就部分企业存在房产备案价格虚高的问题,要求相关企业立即进行整改。

  据介绍,本次约谈共涉及11家房地产企业的18个房地产项目。在会上,海口市物价局局长吴健林组织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学习《价格法》关于“经营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提醒、告诫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做好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各项工作。

  在约谈会上,1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均表示将于下周一前向物价部门申请办理价格备案调整事宜,绝不出现备案价格虚高的情况,坚决支持海口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各项政策。

  海口6大举措坚决遏制房价上涨

  8月19日,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文称,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调控精神,落实住建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调控的具体任务部署,海口市高度重视,将强化6大举措,坚决压实地方政府调控主体责任,坚定不移遏制房价上涨。

  ★ 1、压实责任,强化各级各部门的房地产调控职责。强化调控联动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各级各部门责任压实,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问责机制。

  ★ 2、不打折扣,强化最严限购政策执行落地。对照省市各级各部门今年出台的调控政策,确保从严管理,全面落实、逐一落地。

  ★ 3、源头管控,强化“一房一价”备案管理。对在售项目存在价格虚高备案的要“回头看”,重新调整备案价格;对新备案项目的要比较同地段、同类型、同品质在售项目的网签均价,从严管理,不得上调。

  ★ 4、严管重罚,强化市场秩序规范整治。通过全覆盖、双随机、不定期以及专项行动等执法方式,严肃市场秩序,强化执法整顿,特别是对哄抬房价、违规黑中介、骗购住房资格、虚假宣传等行为进行坚决打击。

  ★ 5、有效供给,强化多渠道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限售商品住房等住房的建设力度,有效解决本地居民及新市民基本住房需求。

  ★ 6、加强宣传,强化市场预期合理引导。加强新闻正面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市场合理预期,消除群众疑虑。海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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