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退货”,《方案》指出,海南省将推行市场主体“不制售假货”、假一赔十、七到三十天无理由退货等自我声明公开承诺制度。对此,肖超解释道,“接下来,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海南无假货’示范点建设,同时对示范点进行监管,一经发现有违反自我声明公开承诺行为,即刻取消示范点资格,并从严从重处罚,同时纳入失信违法‘黑名单’,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
在发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方面,《方案》明确,一方面加大举报奖励力度,畅通举报渠道,对举报有功者予以重奖,另一方面通过加大宣传、示范点建设、监管处罚等多管齐下,逐步推进工作开展。此外,还将积极与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中国防伪行业协会、国际反假联盟等机构沟通协调,在知识产权保护、品牌建设、品牌防伪等方面加强合作,推进“海南无假货”品牌建设。
全力推进“海南无假货”品牌建设各项工作落实
“下一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整合打假职能、明确责任分工、加强与中国品牌建设促进会等机构交流合作的基础上,扎实推进《方案》落实,全力推进‘海南无假货’品牌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肖超说。
据介绍,海南省将着力查办一批重点案件,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重点产(商)品、风险企业,以及专利、商标、版权保护等进行全面排查,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加强线上线下共同治理,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和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一律顶格处罚,对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创新市场监管方式,运用物联网、大数据、新一代防伪技术和高清晰快速成像比对等重大科技成果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加强与国际反假联盟交流合作,加快建立全国产品防伪溯源验证公共平台(海南)数据中心;提高违法成本,用好用足经济特区立法权和海南地方立法权,推动建立健全与优化营商环境和市场环境相配套的法规规章体系,打造“海南无假货”的法治环境,让制假售假和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者付出承担不起的经济和法律代价。(记者 陈雪怡 通讯员 符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