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工程项目实施联合验收
发布时间:2019-07-25 14:36:48 点击量:369次
为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流程,近日我省印发《海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详细介绍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竣工联合验收的流程以及条件,有效期为三年。
《办法》中所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是指建设项目完工后,将由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法依规独立实施各类单项验收的模式,转变为联合验收新模式。同时,联合验收依托统一网络工作平台,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模式。
《办法》明确,市县住建部门或政务服务机构作为本市县行政区域内联合验收的主要牵头单位,联合本市县市场监管、发改等部门对联合验收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民用建筑人防工程验收、涉及国家安全项目验收、建设工程档案等验收事项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实行限时联合验收。来源:海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