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房企有“烂尾”问题将被禁止建设新项目
发布时间:2019-12-06 08:33:23 点击量:303次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等6个部门和机构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对超资质开发、无预售许可销售、严重质量安全事故、逾期未回迁安置、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企业以及开发建设项目烂尾的企业,将进行重点监管。存在烂尾、逾期未回迁安置等违法违规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被禁止承接新项目建设,直至问题整改完毕。
2019年底前,黑龙江省将对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两等(A、B)四级 (AAA、AA、A、B)进行信用评价,实行动态评价管理机制。对存在一房多售、逾期未回迁安置和开发建设项目烂尾问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进行信用等级评价。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