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最近有没有关心到一些部分地区的房价过快上涨,值得一提的就是关于“万人摇号”“打新热”的这个等现象,多地的有关部门出台严控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调控房贷利率等一系列的问题、严查消费贷以及经营贷入市等相关的措施,从以前的一些比较热门城市来说,对住房子的投机需求、降低房子投资属性,一开始在2016年9月底,这类的房地产调控大概已经持续了4年多了,也取得了一个非常显著调控的效果,从目前很多城市的房价来看,普通个人或者对家庭负债增长也没有明显的变化。
根据一些数据显示,2020年房地产贷款增速的8年以来第一次低于各项贷款的增速,新增房地产贷款占各项贷款比重从2016年的44.8%下降到2020年的28%。这也就意味着新增贷款大概率流向实体经济,在房企融资的“三道红线”和银信贷这方面加上“两道红线”等房地产金融监管措施效果也是有一个明显的显现。对于楼市“打新热”在新房这方面、二手房的存在也是有一个很明显的价差,对于消费贷、经营贷、信用卡透支涌入套利,那么这个就是要把楼市的这个“打新热”扼杀在摇篮里,需要相关部门加强对房地产金融的一个管理,做好需求端以及供给端这两方面。
这也是有关部门在会中强调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及“长租房”“租赁住房用地”等一些相关的内容提出“慢慢的使把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一个相同的权利”。为什么说房地产金融这块要管,并且还有必须管好。因为对于限购、限贷的这个手段要有强力都干预,确实能一时堵住房价泡沫的开始,我们可以从长期来看,或许对正常经营、消费和改善型需求这方面有一定的影响,依旧还是面临一个缓解金融供给管理跟房地产行业发展需求的一个矛盾、支持居民合理购房的需求和防范价格风险的矛盾、对房企合理融资跟控制杠杆的矛盾。尤其是一些短期调控涉及信贷量额、以及房贷利率、交易年限、相关税费等一些相关的问题,可能会使少数地方楼市坐地起价,加大居民的实际购房成本,这也就违背了相关制度的一个实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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