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22条措施放宽市场准入 海南自贸港再迎“大礼包”
发布时间:2021-04-09 08:34:41 点击量:210

4月8日,国家发改委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有关情况。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司长徐善长表示,《特别措施》将医疗、文化、教育、旅游等服务业作为重点,同时关注商业航天、种质资源、新能源等前瞻性、战略性行业,推出了一批创新性强的政策举措。

徐善长指出,下一步,可能在其他区域研究制定放宽准入的特别措施。目前,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正在研究这项工作。深圳、横琴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区域,选择这些地区,更有利于探索到改革突破的经验。

支持证券保险基金行业在海南发展

《特别措施》共包含五大领域22条具体措施。

在医疗领域,《特别措施》指出,在国家发改委指导下,支持海南设立社会资本出资、市场化运作的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混改基金,支持相关产业落地发展。对混改基金支持的战略性重点企业上市、并购、重组等,证监会积极给予支持。

在金融领域,《特别措施》提出,支持证券、保险、基金等行业在海南发展。依法支持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落户海南。鼓励发展医疗健康、长期护理等商业保险,支持多种形式养老金融发展。加强数据信息共享,开展支持农业全产业链发展试点。

在文化领域,《特别措施》指出,引入艺术品行业的展览、交易、拍卖等国际规则,组建中国海南国际文物艺术品交易中心。探索将国产网络游戏试点审批权下放海南,支持海南发展网络游戏产业。

在优化海南商业航天领域市场准入环境方面,《特别措施》指出,支持建设融合、开放的文昌航天发射场,打造国际一流、市场化运营的航天发射场系统。支持设立社会资本出资、市场化运作的商业航天发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鼓励保险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航天领域相关保险业务。

《特别措施》指出,支持海南统一规划建设和运营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新型基础设施,放宽5G融合性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准入限制,推进车路协同和无人驾驶技术应用。支持引导电网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电池制造及运营、交通、地产、物业等相关领域企业按照市场化方式组建投资建设运营公司,鼓励创新方式开展各类业务合作,打造全岛“一张网”运营模式。

完善配套保障 确保措施落地见效

徐善长表示,《特别措施》涉及部门多、涉及面广,推动落实是一项系统工程,国家发改委将继续完善配套保障,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相关措施中,明确要求海南省专门出台配套政策的,海南省要抓紧研究出台。涉及三亚崖州湾科技城、陵水国际教育先行区、博鳌乐城先行区等重点区域的,海南省要加大放权力度和协调支持力度,为改革营造良好条件。

他表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已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首次审议,《草案》对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实施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设置了专门条款。国家发改委将积极配合有关立法工作,始终坚持在法治框架下指导推动《特别措施》实施,《特别措施》凡涉及调整现行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将报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或国务院同意授权后实施。

海南省政府副秘书长李东屿表示,就支持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加大对药品市场准入支持、支持国内知名高校在海南建立国际学院等措施,将制定配套政策或清单目录。目前,海南已经先行着手,抓紧推进政策研究起草工作。由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文昌国际航天城等具体机构为主体实施的,海南省将明确支持保障机制,加大放管服力度,确保支持到位,在立法、机构、规划、资金、人才、土地等方面,依事权能够给予支持的,将全力支持。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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