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请试行诚信承诺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18 08:58:03 点击量:280次
为减少老百姓开证明、交材料的繁琐过程,经我局研究,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请试行以诚信承诺替代申请人要提交的部分证明材料,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个人住房情况证明的问题。市民申请时无须提交个人住房情况证明,由审核人员在全省住房信息系统中进行核查。申请人需如实填报个人住房情况,并签署在申请表中的诚信声明,如有虚报瞒报及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按照《海口市安居型商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三十四条规定规定处理。
二、关于个人居住情况证明的问题。市民申请时无须提交个人实际居住时间证明,需如实填报个人情况,并签署在申请表中的诚信声明,如有虚报瞒报及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签署诚信声明后,由公安部门负责核查。
三、关于人才认定证明的问题。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请试行以诚信承诺替代申请人要提交的部分证明材料,除高层次人才、柔性、急需紧缺人才等已发放认定证书人才外,其它类型人才申请时无须提交人才证明证明,需如实填报个人情况,并签署在申请表中的诚信声明,如有虚报瞒报及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资料来源: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