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三审稿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其中增加规定,货物由内地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按照有关规定退还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2020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草案二审稿于2021年4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在对二审稿进行审议及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有些常委会委员、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和有的部门提出,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简并税制后,内地货物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应当退还增值税、消费税,否则将导致内地货物与进口货物的税负不平衡,不利于内地货物在海南市场的公平竞争。对此,草案三审稿在相关条文中增加了有关规定。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在法律中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内涵、定位等。建议将草案相关条文修改为:国家在海南岛全岛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实现贸易、投资、跨境资金流动、人员进出、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
有的部门提出,简并税制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的关键环节之一,对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关系重大,建议进一步细化相关规定。草案相关条文中增加一款:全岛封关运作时,将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税费进行简并,在货物和服务零售环节征收销售税;全岛封关运作后,进一步简化税制。
有的常委会委员提出,海南自由贸易港应当进一步强调生态安全,坚持可持续发展。草案相关条文增加“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实现可持续发展”。
按照一般说法,海南2025年启动“全岛封关”后,省内的“人、财、物”的流动和管理,全部要按照“海南自贸港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来执行。
所以第一点,海南自贸港法只是一个大纲,后面会陆续出台一系列的配套法律法规,形成海南岛自己的“法律体系”,不再适用内地法律条文。
《自由港法》和配套法规与内地现有法律法规将会有非常大的区别。
从“人”的角度看,2025年全岛封关运作后,相对内地而言,海南岛内居民将成为离岸居民,持有与内地居民(在岸居民)完全不同的法律身份,要遵从于另外一套法律体系的管理。
1000万海南人的身份从此将会被改写!
那么,作为“离岸居民”,都将有哪些与众不同的权利呢?在本次《海南自贸港法》中都做了详细的阐述。
第一,更加宽松的临时出境入境政策,类似于低成本移居香港。
在海南自贸港法的“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行更加开放的人才和停居留政策,实行更加宽松的人员临时出境入境政策。
也就是说,海南人作为“离岸居民”,可以更加方便的出境入境,海南将会成为全国除了香港、澳门之后,第三个最容易出境入境的区域。
2025年全岛封关运作后,只要你去了海南,已经相当于一只脚已经出了国门,如果你能取得海南身份,就相当于“低成本”移居香港了。
具有海南自由港法律身份的居民或机构法人,类似于今天中国香港市场主体的身份,出境入境将会变得超级方便。
第二,99%的商品“零关税”,生活成本大幅下降。
根据自贸港法的“第二十八条”:全岛封关前,只是对部分进口商品免关税。全岛封关后,将实施商品目录管理,目录之外的商品全部零关税。
按照省委书记沈晓明的说法:2025年海南全岛封关后,海南99%的商品将实施“零关税”。
第三,享受超低所得税税率,是成立“离岸公司”的最佳选择。
根据海南自贸港法“第三十条”:对注册在海南的企业及符合条件的个人,实施优惠所得税税制。
海南省委书记沈晓明在访谈中对此进行了详细解释:在全岛封关之前,只是对鼓励型企业减税,按照15%的上限征收。
但是全岛封关后,在海南注册的全部企业,都可以减税,减税政策覆盖全省。在2025年封关运行之后,对在海南累计居住满183天的个人,其取得来源于海南自贸港范围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按3%、10%、15%三档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税。
在海南居住的人,相当于“离岸居民”;在海南注册的企业,相当于“离岸公司”。不管是“离岸居民”,还是“离岸公司”,都已经不在内地法律管辖范围内,内地的“税法”已经不能套用,必然要缴纳不同的税收体系。这就是海南自贸港法给个人及企业带来的巨大红利。
第四,享受“离岸信息”,全球互联网数据及信息的开放。
海南自贸港法在“第四十二条”重点提出了“数据流动管理制度”,“有序扩大通信资源和业务开放”,“探索加入区域性国际数据跨境流动”。
以上这些提法,我们认为海南将会逐渐实现“互联网数据的全球开放”,作为一个“离岸市场”,互联网信息的有序开放是必然的。
第五,拥有的资产,全部都是“离岸资产”,自由度更高。
海南自贸港法在“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及“第五十一条”专门阐述了海南的“金融业开放政策”,核心就是推动海南“资本可自由兑换”。海南作为“离岸市场”,个人在海南拥有的资产,包括现金、存款及不动产,当然应该均为“离岸资产”。
所谓“离岸资产”,自然就不能收到内地相关法律的约束,而需要更加自由化,更加便捷化。比如像香港,不仅港币可以自由兑换,房产不动产也是不限购的,对全球开放,自由度是所有“离岸资产”最典型的特征。
所以所有的海南“资产”未来都将逐渐成为“离岸资产”,自由度将会空前开放,你在海南的现金也好,存款也好,住房也好,都将逐渐开放。
你在海南拥有的所有资产,都相当于给自己配置了一些随时可以自由兑换的“离岸人民币”或者是“美金”。在过去十几年,很多人热衷于去香港、外国买房,其实就是相当于购买“美元”资产,海南的资产属性也将逐渐发生转变。
综上所述,要想准确理解“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关键在于理解“离岸”两个字,海南2025年全岛封关后,海南不管是“人、物、财”都将发生根本性变化:从“在岸属性”变成了“离岸属性”。
既然是“离岸市场”,海南就不能再适用于内地的“在岸法律”体系,海南自贸港法就“横空出世”了,这才是本质。
离岸,意味着海南人将会成为“离岸居民”,钱将会变成“离岸人民币”,资产将会变成“全球资产”,内地的限购、限售等政策法规必将逐渐退出海南市场。
“离岸居民”的出入境会更加自由,“离岸人民币”的可自由兑换也是必然的趋势,“离岸资产”本身就是全球资产。
可以说“海南自贸港法”的出现,从法律层面上奠定了海南作为自由贸易港的“离岸身份”,从而改变了海南上万千常住人口的命运。
什么是自由贸易港?
自由贸易港通常被视为开放程度最高的自贸区,在自贸港里海关一线真正放开,货物自由流动,取消或最大程度简化入港货物的贸易管制措施,简化一线申报手续。
通常是指设在国家与地区境内、海关管理关卡之外的允许境外货物、资金自由进出的港口区,外方船只、飞机等交通运输工具也可自由往来。
业内人士指出,自由贸易港通常被视为开放程度最高的自贸试验区,往往能成为一个地区、乃至全球开放高度和贸易枢纽中心。
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的特色是“自由”,这并不仅仅是税收和贸易方面的自由,也是制度安排的自由,会进一步激发所在地区的主动性和活力,推动对外开放进程。
这是什么概念呢,想一下迪拜、香港、新加坡就很容易理解了,这是全球少有的几个自由贸易港。
早在2018年4月,中央已研究制定了《关于海南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央向海南提了6点具体要求,表示对海南定位很高,期望很高,并提出欢迎全世界投资者来海南投资兴业,要举全国之力、聚四方之财支援海南。
对于企业和个人而言,认识到海南自贸港立法的战略意义至关重要。海南自贸港有极高的战略定位,中央下放到海南自贸港的权限更是史无前例,可见我国对建设自贸港的信心与决心。本次出台的海南自贸港法草案进一步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法制进程,加速了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使得海南自贸港建设于法有据、有法可依,同时,为企业和个人带来利好与广阔机遇。
自海南自贸港法草案出台起,中央政府先后采取一系列举措,为海南自贸港投资贸易的进一步开放助力。例如,于2021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新版海南自贸港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和自贸区版的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相比进一步减少限制,放宽了采矿、汽车整车制造等领域的准入,并在增值电信、教育和商务服务等市场主体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做出了更为开放的安排。另外,海南自贸港知识产权法院已于2020年底挂牌成立,是在全国范围内继北京、上海、广州后设立的第四个知识产权专门法院,力图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为鼓励科技创新、发展数字经济、维护中外权利人合法利益、促进投资和服务保驾护航。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海南自贸港法草案明确规定,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将成为海南着力发展的三大核心产业。商务部正在会同海南省和有关方面积极制定海南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为上述三大产业的腾飞提供更多政策支持。该跨境服务贸易清单是中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又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举措,一旦颁布实施,将成为中国在跨境服务贸易领域公布的第一张负面清单,预期将给海南在服务贸易领域带来更高水平的开放,为海南自贸港营造更加国际化和法制化的营商环境。有鉴于此,建议有关跨国公司和中国企业密切关注未来的政策和监管动态,普华永道也会适时提供信息更新。
在税收制度方面,总方案所提出的零关税、低税率、对部分行业境外投资所得免税、简税制等具有空前突破性的税收创新举措,也将会通过自贸港法而被赋予法律效力。普华永道建议企业和个人持续留意后续税收细化政策的出台,结合自身情况和商业战略,合理调整运营模式和人员安排,切实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新政的优惠和便利。
对于海南省的各个机构和园区而言,也有必要事先研究海南自贸港法,抓住在自贸港法的顶层设计下搭建制度体系的良好契机,度身定制配套的实施细则,为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和营商环境的进一步提升推出创新政策,并且提前做好企业入驻的招商政策设定等规划和产业辅导工作。
资料来源:海南楼市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