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十二条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31 13:57:26 点击量:243次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
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十二条措施》的通知
琼府办〔2021〕45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十二条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8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
产业转型升级的十二条措施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快推进我省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结合乡村振兴和海南自贸港建设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大农机惠农政策的实施力度。推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扩面提质增效,重点向粮食生产薄弱环节所需机具、特色产业发展急需的新机具以及智能、复式、高端农机具倾斜,将测算比例从30%提高到35%,或实行累加补贴;制定《海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禽畜和水产养殖所需机具及电动割胶刀等热作特色农机逐步纳入补贴范围;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农机新产品购置试点补贴、农机专项鉴定产品购置补贴。探索补贴申请、核验、兑付全流程线上办理新模式,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与监管信息化技术集成应用;探索开展农机购置综合补贴试点,创新补贴资金使用方式,实施作业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提升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购机能力。到2025年底,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620万千瓦。(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人行海口中心支行、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各市县政府)
二、推进种植区域宜机化改造。根据田间机耕道路、平整度、耕作层厚度等宜机化指标,结合我省实际,探索制定高标准农田和丘陵山区种植区域宜机标准。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推动农田地块小并大、短并长、陡变平、弯变直和互联互通,改善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提高农机适应性。重点支持丘陵山区开展农田宜机化改造。(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县政府)
三、推进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聚焦播种面积410万亩、产量29亿斤的粮食安全生产任务,制定我省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区创建方案,建设全程机械化示范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力争2025年底,建设水稻全程机械化示范县2—3个,全省水稻全程机械化率达到75%。聚焦农作物全程机械化薄弱环节,加强试验示范,逐年建立红薯、木薯、甘蔗、花生、玉米等及蔬菜、水果全程机械化示范点。(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县政府)
四、提升热带特色经济作物收获与加工机械化水平。围绕橡胶、槟榔、椰子等热带特色经济作物发展,组织科研院所、农机企业等方面的力量,加强专用机械研发和试验改进,制定行业标准,突破天然橡胶自动化割胶,椰子、槟榔、菠萝、叶菜等经济作物机械化采收等瓶颈,重点进行电动割胶刀的研发,完成电动割胶、槟榔加工、胡椒脱皮烘干等成熟设备的专项鉴定与推广应用。(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各市县政府)
五、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机械化技术与装备的推广应用。制定我省规模化养殖设施装备配套技术规范,聚焦畜牧业规模养殖,提高饲草料生产与加工、饲草料投喂、环境控制等环节机械化水平,构建适用不同区域的规模化、标准化、信息化、全程机械化的先进生产模式,组织、遴选、推介一批先进养殖场。(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县政府)
六、推广秸秆机械化综合处理技术与装备。支持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生产企业发展壮大,大力推广配套切碎装置的收获机具,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基料化利用,推广好氧、厌氧发酵高效节能处理技术,结合“厕所革命”,促进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变废为宝,配套粪污抽吸机等设备应用,降低农业废弃物污染。(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县政府)
七、加快建设智慧农机管理平台。把智慧农机管理平台纳入数字三农管理平台,建设“互联网+农机”的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平台,对农机维修、农机销售、农机生产、农机专业合作社运营等数据的精准全程监控,实现我省农机装备资源的合理掌控、有效调度,全面提升农机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大数据管理局、各市县政府)
八、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制定我省“变型拖拉机”管理措施,对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标准和达到报废条件的车辆进行整改清理,确保逐年减量,确保2025年前完成清零工作任务。理清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权责关系,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区、市),规范拖拉机年检登记和驾驶操作人员考核制度,加强警农联合执法,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重特大农机事故,减少一般农机事故。(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各市县政府)
九、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制定省级农机专业合作社评选标准,加强政策引导、技术支持和经营管理培育,认定一批省级农机专业合作社,专门从事热带特色“农业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示范带动我省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响应国家“南繁硅谷”建设规划,创建南繁农业机械研发、推广、应用及服务联盟,研制南繁育制种专用农机,为南繁单位“小区育种”等特色农艺提供全方位机械化服务。(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各市县政府)
十、推动我省农机企业转型与技术升级。支持企业技改,引导农机生产企业往高端特色方向发展,针对热带特色作物开展小型化、智能化特色农机装备研发和生产,推动制定装备首台(套)支持政策,加大对农机装备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制造的支持力度,大力推动无人驾驶机械、农业机器人、新能源农机等装备应用,提升农业装备智能化水平。加大橡胶机械化采收、光电控水、节水灌溉等特色技术的推广力度。(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县政府)
十一、发挥政策优势发展农机现代化。用好海南自贸港政策,加大进口农机设备进口力度;充分利用海南自贸港对于进口设备和原材料的免税政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进口先进设备、部件和原材料,研发生产热作农业生产机械和农产品加工机械,加快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助力我省实现农机现代化。以先进机械为翘板建立热作农机装备“海南研发”基地,促进当地居民就业和乡村振兴,辐射我国广东、广西、云南等省份和东南亚、非洲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
十二、培育热带特色农机技术攻关和推广团队。结合乡村振兴,加强农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省内农机就业培训和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注重挖掘和培育农机一线专家。结合我省产业体系建设需求,以高层次人才培养为重点,建设3—5个高水平农机攻关团队,依托科研项目立项攻关,推动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各市县政府)
来源:海南省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