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海南人才引进落户政策-海南人才引进落户新规政策
发布时间:2021-09-04 12:11:25 点击量:224

海南人才引进和落户人数创新高,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底:引进人才16.8万多人,同比增长425%。

认定海南省高层次人才12956人,同比增长159.38%,其中C类(领军人才)以上层次人才595人。评审认定首批海南省“双百”人才团队,其中院士领衔团队13个,境外人才领衔团队4个,涉及高层次人才2237人,境外人才203人。

省外户籍落户我省153348人,同比增长122.36%,其中引进人才类90677人,同比增长243.15%(含随迁8921人)。

开放境外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38项,单向认可境外职业资格219项,数量和开放度居于全国首位。

人才是建设自贸港的先决条件:

2018年4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宣布:党中央决定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此后,党中央、国务院以及海南省政府积极推进海南向自由贸易港的转变,从引进人才到吸引企业落户,从优化营商环境到深化教育、医疗改革等方面,力求全方位打造世界一流的自由贸易港,赋予海南全新的、强大的发展动力和恒久持续力。

一项事业要想获得成功,必须具备一些先决条件。有人形象地将其比喻为“庙、僧、经”三要素。首先必须有一个庙,即场所或空间,海南自贸港已经落地,具备场所与发展空间;庙里还要有僧人,即海南发展必须有企业与人才加盟,这是至关重要的,没有企业投资,没有人才参与,海南自贸港建设就是一句空话;僧人要念经,即必须具备能念的经,是指有好的项目。

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优质的企业提供动力,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依赖高素质人才。对企业而言,刚需很明确:第一是市场和人才,第二是财政补贴或税收优惠。对人才来说,他们愿意落户海南的前提是没有后顾之忧、有用武之地。

2021海南人才落户补贴与福利:

1、租房和购房补贴:

(1)租房

本科毕业生:每月补贴1500元;

硕士研究生:每月补贴2000元;

博士研究生:每月补贴3000元;

(按季度发放)

(2)购房

本科毕业生:每年补贴1.8万元;

硕士研究生:每年补贴2.4万元;

博士研究生:每年补贴3.6万元;

(按年度发放)

(3)资格条件

2018年5月13日之后引进的35岁以下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40岁以下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50岁以下取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及以后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参照执行。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就可以在海南享受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同一时段只能享受一种补贴,享受两种补贴的时间累计不能超过3年。

2、免费送房+租房补贴

《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规定,海南为引进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分别按200平方米、180平方米、150平方米标准提供免租金、可拎包入住的人才公寓,全职工作满5年赠予80%产权,满8年赠予100%产权。

同时,其他各类人才也能享受到住房租赁补贴,其中拔尖人才每月5000元,其他类高层次人才每月1500元-3000元。

3、买房门槛降低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的,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海口、三亚、琼海等原已实行限购的区域,社保或个税期限提高至5年。

而如果是以人才引进的方式落户海南,在购买商品住宅方面,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不受限购政策限制(最多可购买2套)。

4、首付比例更低

非海南省户籍居民在海南省购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而引进人才在海南购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可享受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同等待遇,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可申请30%。

5、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有优惠

为高层次人才子女在海南入学、参加中考和高考,提供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

比如领军以上层次人才子女户籍转入海南的,参加高考不受报考批次限制;

其他高层次人才子女高中转学的,按与原就读学校等级相当的原则予以解决。

这一次的《行动计划》又将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子女中小学、幼儿园入学问题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解决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其直系亲属,实际上也是更便于一些高端人才工作之余还能同时照顾孙子女上学的生活需要。

6、解决人才配偶就业

《行动计划》从关心关爱人才的角度,相应提出了解决配偶就业的相关举措。

比如全职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配偶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的,对口安排相应工作;

配偶为企业人员的,安排到企业工作;配偶未就业且符合岗位条件的,经考核安排到事业单位就业;

其他未就业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一定比例发放生活补助,3年内为其缴纳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

7、人才医疗有保障

按照层次为在海南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提供高效、便捷、安全、优质的医疗服务。

其中,将全职引进的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纳入省保健委医疗保健服务对象范围,按照大师级人才每人每年2万元;

杰出人才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享受由政府提供的相应层次的医疗保健服务待遇,保障金额还将随经济发展不断提高,其配偶及直系亲属还可以享受在全省三级医院就医“绿色通道”服务。

总之,想在海南落户买房,快捷又高效的方式就是人才落户,无论是买房时效、政策优惠还是首付比例,人才引进落户都是最佳的选择。

本省有关规定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上年度工资性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万元以上的来本省就业人才;教育部“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等。

三亚引进人才落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可选择在本省任一城镇申请落户:

(一)按本省有关规定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二)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

(四)上年度工资性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万元以上的来本省就业人才。上述标准随本省人均工资水平变化适时调整;

(五)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在本省所聘用企业以技术入股,入股估值不低于150万元、占股不低于注册资本10%的创新人才;

(六)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其产品符合本省12个重点产业支持方向,并为所在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个人实际出资不少于150万元(不含技术入股)的创业人才;

(七)教育部“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在本省领办、创办企业或与本省各类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可选择在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

(一)近3年内获得各类省级以上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创新创业奖项的人才,获得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个人项目奖项(不含荣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个人一等奖以上的人才;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技术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可在本市县工作地或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

(一)在引进市县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对当地产业发展起到一定引领作用的创新创业人才;

(二)在引进市县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且继续与该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符合引进市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紧缺急需、特殊才能的人才。

引进人才落户,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随迁。

三亚等人才购房补贴

50 岁以下拨尖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至 55 岁)住房租赁补贴 5000 元 / 月,购房补贴 6 万元 / 年;

50 岁以下其他类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至 55 岁)住房租赁补贴 3000 元 / 月,购房补贴 3.6 万元 / 年;

40 岁以下硕士毕业生以及符合条件的人才,住房租赁补贴 2000 元 / 月,购房补贴 2.4 万元 / 年;

本科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 1500 元 / 月,购房补贴 1.8 万元 / 年。


资料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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