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海口市住建局联合海口6部门研究制定的《海口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对外公布,自2021年11月9日之日起试行两年。
《意见》提出,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应当坚持“业主自愿、居民自主、费用共担、充分协商、公平合理、依法合规、确保安全、市场运作”和“城镇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政府扶持”的原则,多方法有序推进海口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加装条件
申请加装电梯的既有住宅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海口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建设并投入使用,具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明的四层及以上无电梯住宅。
(二)加装电梯后不影响现有房屋的整体性和结构安全、不影响消防安全。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住宅,须先提出技术可行的消除隐患方案后方可申请,先消除隐患后加装。
(三)加装电梯应当经由拟加装电梯单元业主专有部分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加装电梯单元的建筑面积和业主数按照本单元独立计算。加装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同意。
(四)业主就加装电梯工程费用的筹集以及电梯运行、保养、维护等费用的分摊达成书面协议。
实施主体可为小区、个别楼幢或单元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以小区、个别楼幢或单元为申请单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以小区为单位的,实施主体为全体业主,以幢或单元为单位的,实施主体为该幢或该单元业主。
实施主体应授权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原则上不超过5名)履行加装电梯有关工作事项,授权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制定电梯加装建设运营模式、加装电梯资金筹集方案、加装电梯建筑工程设计委托、施工单位选定、设备选定、履行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督和组织验收,以及业主各方利益协调等工作。其中涉及重大事项的,应以业主大会表决方式确定。实施主体也可以授权加装电梯出资单位、具有电梯生产或安装施工资质的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原产权单位等,组织开展本小区(幢、单元)的加装电梯工作。
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给予奖补。奖补比例为不超过加装电梯建设成本的50%且不超过15万元/台。在加装电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凭相关手续向辖区住建部门提出资金支付申请。
实施主体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可行性研究和设计
《意见》要求,实施主体应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技术可行性研究和编制加装电梯规划设计方案。
规划设计方案须符合建筑设计、结构安全、消防安全、防雷和特种设备等相关规范标准,不能影响既有住宅的整体性结构安全和住宅小区消防通道、消防间距、消防疏散等,尽可能不影响小区整体环境。
计划改造的老旧小区,老旧小区改造业主单位在组织编制改造规划设计方案时,应将加装电梯内容一并规划设计。
如何通过加装电梯规划审批?
《意见》明确,实施主体应持下列材料向各区资规局分局提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规划审批申请:
(1)房屋权属证明材料复印件;
(2)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实施主体授权委托书;
(3)具备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方案;
(4)满足加装条件的业主同意证明材料、资金筹集完成情况材料。
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经规划部门审查通过并依程序公示无异议后出具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规划批复手续。
如何办理加装电梯施工许可?
《意见》明确,实施主体授权经办人员持下列材料向区施工许可审批部门提出加装电梯施工许可审批申请:
(1)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实施主体授权委托书;
(2)加装电梯土建(消防)工程施工设计文件,以及设计单位出具的加装电梯质量安全承诺函;
(3)资规部门规划批复文件;
(4)加装电梯施工合同;
(5)实施主体加装电梯费用落实情况、电梯后期运行维护保养资金分摊达成一致的方案;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流程如何办理?
《意见》明确,老旧小区改造总体方案中已经规划有加装电梯规划设计内容的,由辖区资规部门容缺审批。
业主达成一致并具备实施条件后,向所在社区申请,由社区组织公示无疑义,再由实施主体持相关文件向区住建主管部门申请工程审批。
对加装电梯建筑工程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下(含)以及电梯工程项目建筑面积在1000㎡以下<含>,且不超过五层的房屋建筑工程不需办理施工许可,实施主体向由区住建部门进行备案后即可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