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快讯
12月22日起,海口这37处路口将启用一批“电子警察”
发布时间:2021-12-14 15:50:03 点击量:219

为进一步强化海口市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海口公安交警支队结合辖区道路实际情况,在市区37处路口新增设固定式交通电子警察设备,主要用于抓拍机动车闯红灯、不按导向行驶、违停、违法掉头、压实线、违反禁止标线和禁令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目前已建设完成并决定于12月22日起正式投入使用。

海口公安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规则,严格按照道路交通信号、标志、标线指示通行,做到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根据公安部《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试行)》公交管〔2020〕73号第三章第一节第十二条规定,现将海口市新增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予以公布。

资料来源: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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