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解答:海南自贸港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21-12-16 09:50:31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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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海南积极实施“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广揽天下英才,并制定出台涉及人才引进、培养、落户、安居、购房、购车、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保障等服务保障政策,为各类人才来海南创新创业解除后顾之忧。今天,小编从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政策方面,解答大家关注的问题。已落户的各类引进人才,自在海南落户之日起购买商品住宅,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可购买2套商品住宅。其家庭在海南已有1套住房的,须提供本人在海南累计12个月及以上的社保或个税缴交记录方可再购买1套住房;已有2套及2套以上住房的,不能再购买住房。海口政策:须提供累计12个月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记录方可在海口市购买第1套住房,在第1套住房备案满36个月后,方可购买第2套住房。柔性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海南服务1年以上的,经认定,在购房方面可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柔性引进人才:海南的用人单位在不改变人事、档案等关系的前提下,吸引省外人才通过顾问指导、短期兼职、候鸟服务、对口支援或者其他适宜方式,为海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实际引进并在海南工作但尚未落户的人才在以下情况下享有购房资格:急需紧缺人才:其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均在海南无房的,本人可申请购买1套住房。其他人才:其家庭成员中至少1人在海南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且家庭成员均在海南无房的,本人可申请购买1套住房。海口政策:未落户的人才,须提供累计24个月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记录方可在海口购买1套住房。享受未就业即落户政策的本科毕业生,是否可以在海南购房?可以。自在海南落户之日起购买商品住宅,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2018年5月13日后引进的下列人才可享受购房补贴:◆ 50岁以下D类(拔尖)和E类(其他类)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 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及以后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省级购房补贴指导标准为:D类(拔尖)人才6万元/年,E类(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含急需紧缺的技术技能人才)3.6万元/年。具体按照各市县出台细则执行。可以。40岁以下全日制硕士毕业生、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享受购房补贴。省级购房补贴指导标准为:硕士毕业生2.4万元/年,本科毕业生1.8万元/年。具体按照各市县出台细则执行。可以。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具有国家和我省已明确规定可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资格的人才可享受购房补贴。省级购房补贴指导标准为:2.4万元/年。具体按照各市县出台细则执行。按照属地原则,在申报单位纳税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申报受理发放。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每年集中受理和发放一次。领取购房补贴前,已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应扣除已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 人才有关证明材料(高层次人才提供省级职能部门高层次人才认定材料,其他人才提供个人学历学位证书或个人职称证书);◆ 申请时间段对应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务)合同等自主创业没有聘用(劳务)合同的,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申请购房补贴时提交的购房合同有什么要求?如何确认购房时间?申请购房补贴时,应凭2018年5月13日后新购买的住房(包括共有产权住房、限售商品住房、商品住宅等)提出申请,不得凭2018年5月13日前在海南已购买的住房提出申请。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