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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起,海南全省推行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费业务
发布时间:2022-01-26 08:33:31 点击量:
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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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纳税人、缴费人申报缴纳各类税费,进一步提高税费款缴库效率,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决定
自2022年2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正式推行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费业务。
“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费”是指在不改变现行属地管理、税费就地入库征缴及预算管理体制下,对开展跨省经营活动需在注册地以外的地区 (以下简称“经营地”)申报缴税费,且未在经营地开立银行账户的纳税人,支持其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将税费款从注册地银行账户跨省实时缴入经营地国库。
据介绍,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费可采取签约扣税方式和银行端查询缴款方式。
我省目前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费签约扣税方式测试成功的12家商业银行有: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农发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民生银行。银行端查询缴款方式测试成功的7家商业银行有:邮储银行、中信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民生银行。其他商业银行仍在联调测试,将逐步开通。
此外,因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费业务需要校验纳税人、缴费人的开户银行是否支持异地缴税业务,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开户银行以及对应的清算银行信息,首次办理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费业务需要2个工作日。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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