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海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在顺利完成各项议程后于海口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沈晓明出席会议,并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和监督宪法宣誓;省委副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李军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光辉主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杰、苻彩香、孙大海、康耀红、陆志远、关进平,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林泽锋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60人,实到54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期间,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对各项议程进行认真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海南自由贸易港游艇产业促进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表决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海南省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等四件法规的决定,表决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等两件法规的决定,表决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口市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等两件法规的决定》的决定,表决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决定》的决定,表决通过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任免案,被任命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沈晓明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监督宪法宣誓。
副省长刘平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凤超,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毅,省监察委员会、省纪委监委派驻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人,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部分省人大代表和有关工委委员,各市、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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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海南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