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建房实施“四色”分级管控
发布时间:2022-05-13 08:48:21 点击量:338次
本报海口5月11日讯 (记者良子)5月10日,全省发生两起居民自建房火灾。为切实做好事故预防工作,省消安委、省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省开展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对全省自建房实施“四色”分级管控。
5月10日9时09分,临高县江南路一村民自建房厨房液化石油气罐起火,事故造成一名老人轻二度烧伤。5月10日10时47分,三亚市吉阳区爱心路一栋自建居民楼六楼房间冒烟,过火面积约1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
据悉,此次治理范围突出具有生产、经营、租住使用功能之一,且住宿人员达到10人及以上的自建房。治理重点为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用于生产经营的自建房,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完全防火分隔等六类情形。实施“四色”分级管控,即对存在6类重点情形中的3条以上(含3条)评定为“红色高危场所”;存在1条以上评定为“黄色危险场所”;存在任一类情形,居住人员为10人以下的评定为“蓝色一般单位”;对不存在以上情形的评定为“绿色良好场所”。
据了解,此次整治措施包括: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其他易燃材料,违规设置室外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雨棚,外窗、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的,必须拆除;对居住区域与其他区域,或居住区域内各房间未完全分隔的,必须砌墙或安装防火门进行完全分隔等。
来源:海南日报